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1818
各学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毕业生就业统计结果是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的直观展现,是党和政府施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对已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逐一核实,重点核查毕业生就业状态数据库与实际就业状态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说明原因。学校和省教育厅于8月31日前对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查。
二、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收集上报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和未就业原因。未就业原因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进行统计。
三、做好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指导和服务
各学院要依据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学校就业网站以及新职业网、微信等平台,引导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尤其是就业率较低的专业,一定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进行匹配对接,提高毕业生求职效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成立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核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就业核查工作。
2、完善机制。各学院要以本次核查为契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进一步健全就业工作机制,将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全面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3.撰写核查报告。各学院认真撰写就业核查工作报告,于7月10日(周三)前将核查报告和附件材料报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尹国友老师处。其中,核查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hncj.edu.cn邮箱。
附件:1、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核查表
2、各学院毕业生未就业信息统计表
招生就业处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